樹木是景觀照明表現(xiàn)的重要載體。但是,由于樹木是有生命的,(用光)打樹應特別慎重。此外,不同樹木有不同的特點,對應不同的光學表現(xiàn),適合不同的打光方式和安裝方式,設計時應進行細致的考量。
一、一般原則
馬克思把自然分為自在的自然和人化的自然。同樣,在載體選擇上,對于原生態(tài)的樹木,我們應堅決不打光;對于人化的自然,可以選擇性打光;某些雖然屬于人化的自然,但鳥類和昆蟲棲居較多,生態(tài)體系較為自在化的,仍不應打光。
古樹名木堅決不能打光。對此,《市容環(huán)衛(wèi)工程項目規(guī)范》(GB 55013-2021)明確規(guī)定:“不應對古樹名木設置景觀照明,且在其周邊設置的景觀照明設施不應對古樹名木造成影響?!庇捎谠撘?guī)范是全文強制規(guī)范,應嚴格貫徹執(zhí)行。
行道樹原則上不打光,尤其不適合全面鋪開打光。城市道路一般已有完備的路燈照明,一般沒有必要打光,過多的光點可能反而會對道路通行產(chǎn)生負面影響,地面投光、上樹燈角度偏離甚至可能會引起眩光。當對行道樹進行景觀照明時,往往兩邊的建筑均已建設景觀照明設施,在光的共同作用下,整個界面滿鋪滿溢、沒有留白,反而會損失整體美感。并且,城市道路往往貼近人民群眾生活,過多的光、尤其在有生命的樹木上打光,往往容易引起詬病,造成各種投訴。
當有較多景觀照明載體時,樹木不應成為優(yōu)先考慮的對象。樹木應當作為留白的部分、或者剪影的部分,來營造整體美感。
二、樹木類型與照明方式
樹種。植物分為喜陰和喜光兩大類型。某些灌木、草本植物可能屬于喜陰植物,光的照射會引起這類植物的一系列負面生物反應,甚至引起死亡。對于喜陰植物,不應打光。
(1)樹形。有些樹木屬于單主干枝葉密集型,應立桿投光打亮樹冠,若從下往上打往往無法通透,或者需要的燈具數(shù)量過多。有些樹木屬于多主干枝葉稀疏型,適合從下往上打光,光可穿透樹葉達到冠頂。多主干的樹木還適合作為剪影照明(如叢生的竹子)。有些樹木屬于枝葉下垂型(如垂柳),適合從下往上打亮下垂的枝葉,切忌安裝在樹上朝天打光。
▲ 江山市須江公園內(nèi)景 © 棟梁國際照明設計中心
(2)樹葉。不同的樹木,樹葉的透明度、光澤度、色彩均有差異,打光時應區(qū)別對待,反復試燈。落葉樹木反映了時間性和季節(jié)性,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美學表現(xiàn),應是景觀照明的首選。用雙色溫來表達季節(jié)變化是某些設計師的常用手法,但對于落葉樹木,我們不必采用雙色溫來表達季節(jié),樹木本身已經(jīng)表達了季節(jié)。
(3)樹影。分為地影和墻影。地影往往通過月光照明(遠程投光)實現(xiàn),風吹樹動、燈光搖曳,具有自然的味道。墻影往往通過側面打亮墻邊的樹木來實現(xiàn)。平行打光是首選,光束法向與墻面法向角度相差過大時,樹影會發(fā)生畸變,應謹慎,但當需要營造夸大、詭異的氣氛時,仍可使用。
相較而言,裝飾照明并不表現(xiàn)樹木本身,樹木只是燈飾安裝的載體,搭個架子纏點燈也能達到相同效果。因此,裝飾照明事實上并不屬于樹木照明。
筆者并不反對樹木的彩光照明,彩光使用得當可以營造夢幻般的效果。但筆者所見的大多數(shù)的樹木彩光照明均是失敗案例。
彩光照明應與周邊環(huán)境定位相一致,不能過艷過俗過速,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仍推薦白光照明。
不是所有的樹木都需要打光的,也不是所有的樹木都可以采用同一種方式打光的。筆者較偏愛多主干枝葉稀疏型的落葉樹木的從下往上的白光景觀照明方式。設計師完全可以試驗并羅列不同樹種、樹形、樹葉的打光方式。
三、安裝方式
為避免對樹木的傷害,也避免占據(jù)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間,應優(yōu)選非接觸式安裝方式,燈具、電纜原則上不上樹。
安裝方式應考慮眩光和保潔問題。光束對著人、車和窗戶都是不允許的。應優(yōu)選固定牢固的燈具和安裝方式(如做穩(wěn)定基礎),某些地插燈容易側翻,光束偏離后容易對著車和人,筆者不推薦使用。
防眩光措施在某些條件下是必要的。
四、需求和視角的影響
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景觀照明是從建筑外觀看的,當建筑景觀照明比較完備時,樹木不必打光,以防止燈光過滿過溢。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存在從建筑內(nèi)部欣賞外部景觀照明的需要,當外部載體較少時,也可對樹木進行景觀照明。但對于公共空間的景觀照明,尤其是作為政府投資的項目,應以公共空間戶外活動的人群為主要滿足對象,不必對此需求考慮太多。對于某些庭院、建筑附屬外部空間,業(yè)主可以有一定的考慮。
* 關于打樹的技巧,以及樹木景觀照明的空間布置、與水系的結合、室內(nèi)外照明的配合,《庭院與住宅照明設計手冊》一書有詳盡的思考,并配以較多圖例,有需要的可以參考(本文也深受啟發(fā)并有所引用)。
相關閱讀